美国法学博士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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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M, Master of Law 的简称 可以理解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资格证/驾照 所有法学院都接受非律师申请,读完以后拿到的学位就是Master of Law 这个学位的作用在于让没有美国 Bar 的外国人拥有在美国本土从事法律工作的资格(不过一般只能做律所的paralegal)。

虽然很多学校把这个学位设置成1年的,但是一般来说1年制master的选课余地很小,很多学校的1年制master都是20个学分,比30个学分的三年制LLM少一些选修课和选择性更强的课程。

当然也有的学校是30个学分的1年制,比如UCLA, 这种一般被称为Trial Advocacy 法庭辩术学院,是以培养庭审辩论人才为主。 除了JD和LLM还有第三种硕士,叫SJD。

SJD 是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的缩写,相当于JSD,也是专门为非美本、无Bar 的外国人设计的。读SJD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前通过美国的bar考试才能拿到毕业证。因为要参加每年11月左右的bar考试,所以大多数学校都是9月份入学,第二年11月左右考bar然后次年春天拿证。有一些学校也有48个学分,两年制的SJD项目,如哥大的S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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