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和国籍吗?
没有国籍,是中国永久居留资格 什么是“绿卡”? “绿卡”的全称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签发,证明持有人拥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永久居留权的身份证件;其中,申请获得审批发给的,称为“绿卡”;因特殊情况不能发出“绿卡”证件的,申请者可以获得有效期限5年的居留证。
申请人申请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持护照签字;
(二)提供公安机关认定其有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外国人身份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可不提供这一资料)
(三)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提供2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予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一)不符合在中国境内临时居留条件的;
(二)正在接受立案侦察或诉讼的案件,尚未结案的;
(三)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四)被给予警告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尚未执行完毕的。 对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公安部门可以凭当事人的结婚证或户口本直接办理随迁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安部
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核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在特别情况下,可优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