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学博士如何申请?
这个题目很大,我尝试着回答一下。 首先,法律作为传统的文科专业(其实现在已经属于社科范畴了),一直来都是以文科生为招生的主要对象。当然,对于理工科背景的同学,很多学校会给予额外的录取名额,但招生的主要群体还是文科生。这一点,与理工科专业的招生特点不同(理工科更倾向于招收有理工科背景的学生)。在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上,文科专业的申请者往往需要准备的更全面、充分一些。
其次,关于LLM,一般来说,申请者的学历背景为五法律本科的居多,但也有不少是非法本的学生申请的成功案例。不过,如果申请人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的话,在申请时会更有优势。 LLM的申请相对于JD而言,要求相对较低,但是能够申请到知名学校的LLM也不简单,还是需要申请人具备较为丰富的律所实习经验、较好的英语水平以及优秀的综合实力。
无论是申请美国的JD还是英国的LLM,法学院对申请人的GPA是非常看重的,一般而言,拥有3.5+ GPA的申请人会被认为具备比较好的法学基础,也更容易被名校录取;而如果GPA低于3.5,则可能被视为没有达到法学院招生的最低标准而无缘心仪的学校。除了GPA之外,法学院还会看重申请人的托福成绩(100+ )、是否有律所以及所实习的律所排名怎样等等。 另外,有一些学校的某些项目会对申请人的背景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例如只接受特定法学生、律师或者法务人员的申请。
总之,由于美国的法学院实行的是申请制,因此是否被录取完全取决于法学院对申请人硬件条件的评估——能否收到offer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申请人是否符合学校对于申请人的背景要求。申请人需要尽早了解意向学校的要求并朝着这个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