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4签证换d2回国可以吗?
首先,很遗憾不能通过这种方式短期入境韩国。 KDS(韩国出入境官网)上的信息是禁止以旅游目的申请再入国签证并在停留期间进入观光的。 这里提到的“再次入境”,其实指的是“再次出入本国”的意思,也就是外国人以过境方式(在机场、港口等地)进入韩国,然后再从别处(中国或日本)出关返回本国。
根据KDS上关于D-2-1次及D-2-9次的申请条件,是有提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予签发再入境许可: (一)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护照与身份证),或者虽持有有效护照但无国籍者; (二)被吊销或者被拒绝发给护照者以及不持有效证件或假证件者 因此如果题主是以旅游为目的申请的再入境签证的话,那么即使获批,也会在边境口岸被拒绝入境。
其次,以您目前描述的情况,若想赴韩旅游的话,有两个途径可供选择: ① 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已签发护照且能正常使用者可忽略这条建议) ② 在护照未过期的情况下,持旧护照前往户籍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换新手续,同时要求发照部门在护照的入境章页面作批注,说明该护照可用于境外旅行。
以上两种方法均不影响将来使用身份证和户口本(或迁户手续等),只不过办理过程相对麻烦一些而已。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您在申请签证时须提供足以让签证官相信确有赴韩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在职证明、资产证明、回程机票等的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