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政治庇护绿卡?
1、“政治避难”,是外国人以寻求政治庇护为由申请移民美国时所采用的一种称呼;而美国的移民法中并没有“政治庇护”这个术语。所谓的“政治避难”实际上是指非美国公民或无居留权的外国人因信仰、言论或其他原因遭到其本国政府追缉并遭受威胁或伤害,且由于这些威胁和伤害来源于该国政府,因此申请人提出属于政治避难的类型。 也就是说,外国公民因为政治原因可能遭到本国人侵犯(人身和自由),可以申请政治庇护,以获得在美国长期居留的权利。
2、根据美国法律,申请政治庇护必须证明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因信仰、宗教信念、政治见解或在其他方面的特定身份,已经或者可能遭受迫害;
(二)申请人身处于外国管辖范围之内;
(三)申请人由于上述理由可能受到的迫害系来自该国政府或其政府所支持的势力;
(四)申请人离开所在国前往美国是为了避免遭受到所述迫害。
满足上述条件后,申请人即可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获得政治庇护后可以留在美国,但是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不能工作,要定期报道等等。而且最终是否获得庇护决定权在于美国移民局而不是法院。如果移民局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政治庇护的申请,就会驳回申请。
3、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一般说来,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签证复印件;照片;原籍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表明当事人因政见或信仰而受到迫害的各种文件,如报纸杂志的报道、电台电视的新闻录像带、学校或政府机关的处分、法院的案件记录等;说明当事人为何适合获得庇护待遇的文件,例如说明当事人如何因前述原因受迫害及与案件有牵连的文件、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无法使本人返回原籍国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