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怎么区分?
如何区分听力,这个问题似乎有点宽泛了,我按照自己理解回答一下,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听力,百度百科上定义的听力是:接受声音刺激并加以辨认的能力。我们通常所了解的听力一般就是指听觉。但听觉只是听力的一部分(或许是很小一部分),听力的范畴要比听觉广得多。
从感知觉的角度来看,感觉器官将外界的信息传入大脑,这个过程叫作感觉,而听觉就是其中一种感觉。也就是说,听觉是我们人体主动地识别、捕捉外部声源的刺激的过程。 但不仅仅是听觉系统在“听”,我们的头颈部、四肢甚至内脏都是在“听”。比如当我们看到一只老鼠在移动时,我们的大脑能够识别出这是老鼠而不是其他动物,甚至还能分辨出公母,这都离不开听觉的作用——耳朵采集信息并通过神经传送,大脑对信息和动作进行整合和解读。 我认为听力应该包括听觉和头部、颈部乃至全身对声音的反应。这些反应有些是对声音刺激的直接反应,如听到音乐会心旷神怡;有些是对声音产生的间接反应,诸如听到警告铃声停止踩油门防止车祸等。所有这些反应都是在大脑的指挥下完成的。我们可以这样定义听力:
由耳部器管及周围的肌肉骨骼组成的外周听觉感受器,接受外界声波的能量,将其转换为生物电信号通过周围神经系统向脑干、小脑和中脑的听觉神经元传递,经大脑皮质分析后产生的感觉。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外周的听觉器官还是内层的听觉神经以及大脑皮层都有相关的神经元参与到视听过程。
当然,这种听觉功能的建立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训练的过程,例如语言的形成就是一个不断训练和提高的过程。学习的好坏和训练的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听力的水平。因此说听力是感觉,但是又高于感觉,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并且是可以控制听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