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签证哪些是需要公证的?
K-1签证材料公证须知 所有申请人(包括主申请人、副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需要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交公证处所接受的复印件; (注:由于美国驻华大使馆不能直接向个人发放签证,因此需由中介公司代收签证材料并转交美国使馆办理。)
结婚证,若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同时出示离婚者户口簿中有关配偶关系的记载或在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配偶关系的证明信; 中介公司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国外居住证明(绿卡或护照复印件,需经中国驻外使馆认证),以证明申请人在境外的合法居留身份。
对于来自大陆地区的申请者还需提供: 无犯罪证明公证、认证文件以及英文翻译件。该证明须在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几家公证处办理。 如果申请人在中国有过犯罪记录的,则还需要提供: 刑事判决书原件及相对应的中文译本,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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