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属于什么签证?
根据出入境的身份和停留时间分类,国际旅客可分为以下8类: (一)外国公民持照入境旅行的; (二)外国公民持签证入境后申请改为其他居留证件出入境的; (0三)外国公民持旅游、定居、探亲或者其他类居留证件入出境的;
(四)中国居民因移民、留学、商务或其他事由出国后返国的; 五) 中国公民前往尚未开放口岸国家的; 六) 因外交、公务目的入境或出国的; 七) 因过境或其他手续短期入境或出境的; 八) 外籍华人、归侨回国或者外籍华人的华裔子女回国的。 第一类是外交、公务护照持有者; 第二类是持旅游、定居、探亲等证件人员; 第三类是因其他事由持证人员。 这三类一般没有数量限制。第四至第八类实行限额管理。 对第八类中的外籍华人、归侨及其子女,以及华侨、归侨提供的“回乡证”、“港澳台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持有人,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有审批限额。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除外交、公务人员外,凡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均应办理签证。
2. 按照对等地、互相尊重的原则,中国政府向来自友好国家和地区的人士发放签证时,将尽可能方便当事人;同时提醒来华的外国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办理签证,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政策。
3. 办理签证须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下: a) 因私人事务赴华,应提供相应的事由证明; b) 因公务或商业活动邀请方,必须事先办妥《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被雇佣人或聘用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并通过相关机关审查批准后,发给签证; c) 有必要的情况下,签证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相应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