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用什么养老?
“养儿防老”,香港人管这叫“供款房屋” 香港政府有公屋制度和居屋制度。 1970年代开始推行公屋计划,到现在已经建成约38万户公共住房,可供250万人居住;另外,还有60万套租盘和140万个单位作为过渡性安排。 香港人的住房自有率很高(比大陆大部分城市要高不少),这跟土地制度有很大关系——地价很贵但住宅建设用地批租期限只有70年,期间还要缴纳重税,所以导致香港人要么买房住、要么租住由政府提供的公房或居屋。虽然政府也鼓励私营房产发展,但由于地价高企、开发收益偏低再加上税收政策因素,开发商对房地产的投资热情始终不高。 不过,虽然自住房市场很大,但由于地价房价都偏高,所以很多家庭是买不起的,或者无力购买大户型房屋的。所以香港政府就推出了居屋计划。
所谓居屋就是政府提供贷款给市民,以低于市价卖地给购房者,但政府有权在6年后收回房屋,且不必向购房者支付任何补偿。这个制度一方面保证了中低收入阶层的购房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也能确保政府的土地收入不为负值。
香港的公积金制度也很完善,雇主和员工各自缴纳工资总额的5%,用于支付养老、重病或身故等风险。当个人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论数量多少都不收利息。 香港政府还会为低收入阶层发放老年津贴、伤残津贴、抚恤金等等,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的困难。
与大陆地区不同,香港并没有建立统一的社保体系,而是在现行制度下,通过公积金、公屋、居屋等制度,从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