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有投票权吗?
首先,在美国出生和移民到美国的公民都有投票权(voting rights)。 《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公民享有选举权;第十五修正案进一步规定,任何曾经是美国公民的人,或任何被认定是“合众国公民”(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的人也享有选举权。所谓“合众国公民”是指拥有美国国籍的个人。尽管这些条款在字面上将投票权与公民身份联系起来,但它们实际上授权各州允许任何人参加投票,无论他们是否具有公民身份。根据上述法律,持有有效护照的中国籍申请人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后就可以投票。
申请人在成为美国公民以后还可申请竞选联邦、州和当地政府的公职。虽然美国公民身份是选举的基本要求,但是要成为总统候选人还需要满足一些其他条件。例如,国会两院的议员选举需要申请者年满25周岁且持有美国公民身份至少14年。 虽然成为美国人并因此获得选举提名是非常罕见的,但仍然有可能实现。2008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就是由一位外籍人士完成的。
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出生于1946年,他的父母曾是美国人,但在他出生时已经离开美国前往欧洲定居。他在21岁时重新申请美国公民身份并被批准,从而得以参加2008年的民主党总统预选。之后,他赢得了提名并在大选中击败了乔治·布什总统的弟弟杰布·布什(Jeb Bush),成为了美国第42任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