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国外如何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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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在中国,就按照国内诉讼程序办理;

2.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应该按法定顺序来继承,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

3.如果有遗嘱,就要看是否有效了(比如是否属于自书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4.外国的继承制度与我国不同,而且各个国家也是不同的,所以要看具体的国家和具体的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说在美国,如果是生前赠与而取得房产,则该房产作为受赠财产,在赠与人(死者)未立遗嘱指定他人继承的情况下,由死者的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此遗产,包括死者的配偶和所有子女。 但如果是通过遗嘱或者遗嘱见证方式取得的房屋所有权,那就按照遗嘱内容来处理。 另外,还要看您父亲在国外的身份是什么。如果他是中国公民,则享有中国的公民权利,义务,按照中国的法律办理。但如果他是外国公民,那就应该按照外国的法律办理了。

敬橘瑶敬橘瑶优质答主

1、国外华侨或外国人如果要继承我国境内的遗产,应首先向我国涉外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如果继承的是动产)或“确认继承权文书”(如果继承的是不动产),然后再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诉讼文书在国外的送达程序,由我驻该国使领馆将此文书送达国外被继承人亲属,如亲属无异议,即可向我国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受(申)托处理被继承人财产授权委托书”。

2、接受委托的亲人或其他人,持上述公证文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等。即可到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接受遗产”公证。然后,持接受遗产公证书到该遗产管理机构办理具体领取遗产手续。

3、如果委托给亲友的是处理财产的事项,受委托的人在办理了“接受遗产”公证后,还应申办“接受遗产后处理某项或某几项或全部遗产的说明”公证,就可到有关单位办理变卖遗产或转移遗产的手续。

4、如果国外华侨或外国人继承的遗产为在国内的房地产,且该地非当事人国籍国或其经常所在地国,当事人在国内又无住所,可委托国内亲戚申办“继承房产”公证。受托人应提供我国司法行政机关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同时提交被继承人有无其他继承人的证明、“继承权证明书”、被继承人房产情况的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公证处审查后,为受托人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房产”公证处就可为受托人(即继承人)办理转移房产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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