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移民欧洲国家?
在欧洲留学并留下来工作,然后申请居留许可;在欧盟国(欧洲经济区)有合法居所及工作机会的第三国的公民,可以申请居住权。获得居住权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其在过去5年内没有触犯欧洲任何一国的法律或刑事罪行; 大多数欧洲国家还要求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在申请前五年内没有被驱逐出境的证明。
对居住在欧洲经济区的第三国公民的申请,每个国家的要求不尽相同,一般需要申请人准备以下相关文件: 无犯罪证明和入境记录; 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和有合法收入的证明等文件; 全部家庭成员的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和户口本; 在申根地区连续5年以上有效签证,且签证期间每年在申根区停留时间累计达到183天以上的,可以获得无条件限制期的居留许可,并在申请条件符合的情况下,获得永居身份。
在申根区居住满五年后可以申办欧盟永居绿卡(EU PR)。获得永居身份的条件包括: 在过去五年中,没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记录; 申请人在过去的五年中,每一年都至少要在当地居留满十八个月,并且有合法的收入来源; 如果以家庭团聚为名提出申请的话,主申请人必须已婚并在以前的生活区域内有稳定的住所,还包括固定收入以及社会安全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