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前用an吗?
首先,作为英语为母语的人,很负责任的告诉题主,在英语中,只有a和the可以修饰首字母小写的英文名词。例如 a book the car 这是由词序决定的:定冠词the放在句首表示说话者知道那个名词是什么,而a则放在句尾表示说话者不知道那个名词是什么(虽然实际生活当中一般没人这么用),因为如果说话者在说到某个名词时知道其具体内容,那么他/她肯定知道这个名词的首字母是大写的。这里把a换成其它任何词语都不正确,the也一样。
其次,从题主给出的例子来看,前面用an的用法并不适用于中文翻译。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汉语没有词形变化,所以无法像英语那样通过词形来标志泛指与特指。为了区分,我们只能借助其它的方法,而“前面加‘一’或者‘不’”就是其中一种。不过这种划分也有问题,那就是它不能区分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因为汉语里面所有名词都算作可数的)。因此这种技巧对于中文来说并不能像英语那样准确表达出该使用的冠词。所以为了区分,中文里经常会在首字母大写的名词前面加上一个“一”字。例如 一本书、一根烟囱。当然,如果这个词是动词或者是形容词那就不可能用“一”字了。
另外,除了上面讲到的用a还是用the的问题之外,还有下面这些问题需要解决: 当名词之前有定语从句修饰的时候,先行词到底应该用不定冠词还是定冠词来连接? 带有不定量的名词之前是否要加不定冠词?(例如a piece of advice一条忠告)
当名词被序数词或者形容词最高级所修过时,前面的定冠词该不该保留? 以及,什么时候该用定冠词,而又有什么时候不该用呢? 对于这些疑问,知乎上已经有很多答案了,题主可以去搜索自己摸索一下。不过一旦弄懂了这些疑惑,相信题主的英语水平一定能有很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