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入管局有新政策吗?
昨天刚出炉的新政策,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重点内容如下:
1.关于永住者再入国审批手续。对于持有永住资格的外国人再次入境时,如果该资格没有过期且上次离开日本时,签证也尚未过期的话,将不会再被要求提供《在留资格确认书》,可直接向海关申请出入境;但如果该资格已经过期或者上次离境的时候签证已经过期,则依然会面临拒签风险(不过这种情况应该很少)。
2.关于永住资格审查期限。根据以往的经验,从收到材料到做出审查决定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现在新的政策规定,如果是留学、技术人文知识等类别的话,最快可以在2个月内审核完毕并作出裁定。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个2个月的审核时限只适用于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比如是同一申请的同一个类别(比如都是技术类人才)的所有人材料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等情况。而且审核时间是否真的能在两个月内完成,具体还要看入管局的操作。总之这是一个比较模糊的规定,还需要看今后的实际操作。
3.关于工作签证的延期和续签手续。原来的政策是对于从事技术相关工作并有三年劳动合同的人,其签证可以多次延期,每次延期最长为一年,并且该延期申请必须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这次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对延期的年限做出修改,但改变了申请条件,要求必须“在同一雇主手下连续任职”,即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同一公司持续工作,不允许以换工作需要为由多次办理签证延期/续签。至于什么是“同一雇主手下连续任职”,新规定中并未明确说明,需要日后通过解释加以明确。此前通过跳槽方式多次延长签证的情况将被彻底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