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指的是什么?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所有国家给入境该国家的居民发放的不同类型的证件都被称为“签证”(Visa) 所以题主提到的“护照上的小章”、“通行证”,实际上就是我国签发给中国公民的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这3种证件都是我国政府为公民出国提供的一种合法证明,但它们并不是真正的[类]签证, 因为除了允许持有人出境并持票进入中国外,这三种证件都没有关于入境目的/停留期限等任何信息 真正对入境国起约束作用的才是这些文件的“附属品”—由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发放的签证。 当然,因为各国的出入境政策不尽相同、所涉及的签证种类和签发机构也各有差异, 所以各国对于自己签发的签证有各种各样的命名方式. 而为了与国内的各种文件相区分,通常情况下的签证会在名称上加上“[护照/通行证]签”或“[出入]签”的前缀以区别。
例如日本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日本留学)、[入学通知单](日本语言学校)就属于一种签证;而香港特区签发给内地居民的[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签发]、澳门特区签发给内地的[逗留D签注]则是一种准签证 (因为这两种证件本身不能作为入境香港/澳门的有效凭证,需在入境后办理相应的“进入许可”);美国M1/M2签证和美国非移民旅游B1/B2签证则属于非移民类签证;加拿大工作/学习/访问签证(TRV)又属于非移民类移民签证;而欧洲申根签证则是由多个国家共同签发的联程签证等等... 因此,严格来说,我们所谓的“签证”是泛指一切可以限制/约束持有者入境目的及停留期限的文件,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某类特定的“签证”。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为了方便讨论以及公众的理解和记忆,大家还是会把这类具有特定功能与性质的签证统称为签证(VISA),同时把护照/通行证一类的旅行证件叫做旅行证件(PASSPORTS)[1][2]。